公司: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0518-85521409
手机:15105131338
邮箱:15105131338@qq.com
网址:www.jszshj.com
地址: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8楼
公司: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0518-85521409
手机:15105131338
邮箱:15105131338@qq.com
网址:www.jszshj.com
地址: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8楼
江苏启翼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年海滨砂选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我公司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在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诚泰车辆东侧建设年处理50万吨/年海滨砂选矿生产线技改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100万元
建设内容: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年处理50万吨海滨砂选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浮选工艺环节,购置浮选机、搅拌桶等设备共计20台(套),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改变原有生产总规模。项目以厂区弱磁性矿和非磁性矿干选后的尾矿为原料,工艺流程为:原料经装袋、调浆、浮选、脱水处理后分别得到独居石中矿和尾矿,独居石中矿输送至厂区现有弱磁性矿生产线进一步烘干、磁选处理,尾矿转运至厂区现有摇床重选工序进一步分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50万吨海滨砂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海湾路北侧诚泰车辆东侧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⑴废气
经预测,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⑵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浮选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接入污水管网进入云通水务处理有限公司(二期)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接管标准执行云通水务二期接管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柘汪河。因此本项目采用的废水处理措施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⑶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实施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⑸地下水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
技改项目浮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返回浮选工序循环利用,循环一段时间后,废水中污染物不断富集,浓度不断升高,无法持续回用,需定期外排部分浮选废水,外排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云通水务处理有限公司(二期)集中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⑵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浮选后的物料进入现有项目烘干、干选、包装工序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废气收集设施系统收集后,进入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生产加工过程均在封闭式的钢结构厂房内。评价要求项目干粉料采用输送带(廊道密闭)进行输送,采用输送带(廊道密闭)可以达到对物料的密封输送,可有效降低物料在传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物料装袋、调浆均在封闭车间中进行,不露天进行物料包装;本项目物料储存在密闭的车间内,所有物料均不露天存储。全封闭厂房还降低了外部风力因素的干扰,对自由逸散粉尘的阻隔作用强,外排粉尘量较少。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要求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项目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进出时、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以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量。
⑶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包括摆式给矿机、球磨机、圆筒筛、螺旋分级机、磁选机、电选机、过滤机、搅拌桶、浮选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项目在采取厂房隔声和给设备加装减振垫后,运输汽车禁止鸣笛、降低速度、增加绿化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经预测,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投产后,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⑷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砂、尾矿砂、沉淀池污泥、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在线监测废液、生活垃圾等。尾砂、尾矿砂、沉淀池污泥外售有主体资格和处理能力的建材生产企业作为原料;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在线监测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启翼矿业锆钛矿环评报告书.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F7plUdN4UfqnaqPS4zH4w?pwd=vmwe
提取码: vmwe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电子邮箱:13905139322@139.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孙总 1390513932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2026年4月28日-5月13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苏启翼矿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